到香港買保險,這不就是媒體上常說的“地下保單”嗎,是非法、無效的嗎?
一位有心的上海客戶李先生做了詳細的赴港買保險前期準備。
李先生說,“我先是向上海的一些保險代理人、律師諮詢。
諮詢結果基本上屬於兩派。
代理人的基本觀點是不建議買,聽說香港的保險只有持香港居住證的人才可以買,
而且香港保險合同都是英文的,中文僅供參考,大部分人看不懂,
就算看得懂,其中奧妙之處未必明白,萬一上當受騙了渾然不知。
因是外匯管制,繳付保費、理賠事宜比較麻煩。
”在諮詢過後,李先生還做了兩件事情。
一是查詢香港法律,其中第41章是《保險公司條例》。
(香港政府律政司查詢網址:http://www.legislation.gov.hk/chi/home.htm)。
為了確保投保人的利益,該條例對香港的保險公司的確作出了非常具體的規定。
該條例沒有明確寫明香港境外人士可以在香港購買保險,
但同時沒有對投保人的身份進行限制,也就是說不違法。
據其一律師朋友說,保險也是商務活動之一,
香港是貿易自由港,法律對商務活動主體身份不作限制,
只是合同簽署地在香港,香港擁有司法管轄權而已。
二是諮詢了香港保險業監理處(相當於國內的保監會,諮詢郵件地址:iamail@oci.gov.hk )。
李先生發了一份電子郵件,問內地人去香港買保險究竟合不合法?
香港保險公司認不認可內地醫療機構的疾病證明材料或公安部門的死亡證明?
不出三個小時,一名監理專員就回復了他的郵件,內容大意如下:
根據香港的法律,無論內地人、外國人還是香港人,
只要持有合法身份與香港合法的保險公司簽訂的保險合同都是有效的,
但是必須注意兩點:
一 是保險是一份長期合約,如果期間出現沒有連續付保費的情況,將可能造成投保人利益受損;
二 是如果與保險公司出現訴訟時,將可能要投保人或代理人親自到香港法庭聆訊;
至於保險公司是否認可內地醫療機構的疾病證明材料或公安部門的死亡證明,
則是保險公司的商業決定。
至此,李先生明白:去香港買保險是可行且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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